A股主板、创业板上市门槛适度提高 涉及净利润、现金流量净额、营业收入和市值等指标
为深入贯彻落实资本市场新“国九条”,沪深交易所制定修订了相关配套业务规则,今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。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,此次拟完善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,适度提高净利润、现金流量净额、营业收入和市值等指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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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主板来看:(1)对于第一套上市标准,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指标由1.5亿元提升至2亿元;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由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;最近三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由1亿元提升至2亿元;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从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。
(2)对于第二套上市标准,现金流量指标由1.5亿元提升至2.5亿元。
(3)对于第三套上市标准,预计市值指标由80亿元提高至100亿元,最近一年营业收入指标由8亿元提升至10亿元。
同时,深交所新修订的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也对创业板上市条件进行了修改,将进一步突出创业板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。
从创业板来看:(1)针对创业板第一套上市标准,最近两年净利润指标从5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,同时新增了“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”的要求,突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。
(2)针对创业板第二套上市标准,适度提高了预计市值和收入两大指标,将预计市值由10亿元提高至15亿元,将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从1亿元提高至4亿元。
除此之外,上交所也将同步修订《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》,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,支持和鼓励“硬科技”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。
从过渡期时间安排来看,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调整拟自规则发布之日起实施。未通过上市委审议的主板、创业板拟上市公司应当适用新修订的上市条件;已通过上市委审议的主板、创业板拟上市公司,适用修订前的上市条件。
校对:李凌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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